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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-9904-119经查,这辆车的车头和车身都装置了蓝色灯具,只要按下驾驭室内的操作开关,灯具就会宣布扎眼的爆闪灯火。不仅如此,引擎盖、车身及后门上还张贴了夺目的救助标识。但进一步查看证明,该车并非特种车辆,也未取获救护车警报器、标志灯具运用证,完全是 “山寨版” 救护车。
面临民警的问询,驾驭人岑某坦言,自己装置这些标识灯具、张贴特种车辆标志,便是想在开车上路时能得到其他车辆的礼让,便利快速通行。
最终,民警责令其当即撤除不合法装置和张贴的灯具和标识,将车辆康复原样,并对岑某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第十五条规则,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应当依规则喷涂标志图画,装置警报器、标志灯具。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、装置、运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许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画、警报器或许标志灯具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第九十七条规则,不合法装置警报器、标志灯具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,予以收缴,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